全面二孩是网友热切要想问的:生了二孩产假会不会缩水?政府会出台利好政策帮助生养二孩吗?生了二孩影响以后的职业发展怎么办?二孩放开了,幼儿园够吗……扬子晚报特派记者昨日带着这些问题,听听人大代表有何回应。
“二孩”不愁“上不了好园”
全国人大代表、省教育厅厅长沈健:
人大代表回应:江苏“二孩”不愁上不了好幼儿园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教育厅厅长沈健说,“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来,围绕“全面二孩”可能带来的挑战,社会各界展开了激烈讨论。其中,教育和医疗被认为首当其冲。甚至有专家预测,下一个人口高峰将在2017年前后到来,这意味着新一波入学高峰接踵而至。“其中一个最突出的影响是,幼儿就学需求的大量增加与教育资源相对不足的矛盾会更加突出。”
在江苏,“二孩”不愁上不了“好园”。沈健代表表示,我省会积极应对政策变化,扩大资源,优化结构。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进一步扩大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面。要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明确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的比例,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长效机制。
“我们还会根据学龄前儿童数量分布、流动趋势、保育教育需求等因素,制定和实施幼儿园布局规划,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沈健代表说,会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推进乡镇以下幼儿园标准化建设,着力解决城镇及城乡接合部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的问题,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江苏不仅要保证幼儿园的数量,对保教质量也有要求,“我们在推进学前教育课程改革,幼儿园课程要游戏化,要标准班额办园。”
全国人大代表、无锡市山联村副书记朱虹:
人大代表回应:江苏“二孩”不愁上不了好幼儿园
把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
全国人大代表、无锡市锡山区山联村党总支副书记朱虹去年做了二孩妈妈,二宝4个月大时就被妈妈抱来北京参加全国两会,爸爸也请假来当“救兵”,就是为了既不影响履职,也不误了宝宝喂养。
朱虹代表说她自己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妈妈,二宝出生一个月后,她就开始忙活村子里的事情了。但是工作回家后,她会尽量自己带孩子,花时间去教育和培养孩子。
对于很多妈妈担心的二孩入园问题,朱虹代表也有一些顾虑,现在村里想生育二孩的家庭有很多,已经出生的二宝也不少,“现在公办幼儿园还能承担这些孩子的教育问题,等二宝再上幼儿园后,公办幼儿园如果不够的话,就要上民办幼儿园,但上民办幼儿园花的钱就要多了。”
朱虹代表认为,除了二孩面临的“生育关”,之后还有漫长的孩子教育问题,她建议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政府要提高教育的投入,做好教育方面的服务。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科院副院长蔡昉:
人大代表回应:江苏“二孩”不愁上不了好幼儿园
降低养育成本让更多家庭愿生二孩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蔡昉说,单独二孩政策实施两年多没有引发预期中的生育高峰,养育二孩成本摆在面前成为许多人想生二孩的最大障碍。如今,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如何让更多的家庭愿意生二孩?政府在出台二孩政策的同时,还应当创造条件,让更多家庭愿意生二孩。
“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后,全国大约有15%符合条件的夫妻选择了生二孩,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必然会带来生育总数的增加,但是到底能将生育率提升多少,没有一个理论能够证明。”蔡昉代表说,家庭的生育意愿受很多外部环境和政策的影响。既然全面二孩政策的目的是想适当提升生育率,那么除了放宽政策之外,还应当创造条件,比如降低养育孩子的成本,让所有的有孩子的家庭能够在孩子的支出上,尤其是在托幼等公共服务上能降低成本,这将肯定有利于其做出生孩子的决策。
当然,除了养育孩子的成本问题,影响家庭做出生二孩决定的,还包括妈妈的职业发展等因素。蔡昉代表说,我们相关的劳动法律中已经保障了妇女生育期间应当享有的权益,根据国情,还应做出更多有利促进生育率提高的改进,从政策层面鼓励大家生二孩。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瑞信律师事务所刘玲:
人大代表回应:江苏“二孩”不愁上不了好幼儿园
建议延长生育二孩的产假时间
“鼓励生二孩应该适当延长产假。”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瑞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刘玲在接受扬子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全面二孩”政策出台后,市民的关注度非常高,她也接到过一些妇女维权热线来咨询生育二孩的问题,“她们关注的,是不是比生育第一胎时享受到更长时间的假期。”
根据现行的《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职工在产假或者休假期间按照以下标准享受生育津贴:正常生育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晚育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
刘玲代表说,要从政策层面多关注生育二孩的女性群体,特别是一些女性生育二孩没有人帮忙照顾,要适当延长产假,也要多出台配套的福利政策。
对于不少女性担心的多生了一个孩子,产假后还能否回到原来的工作岗位,会不会影响工作等问题,刘玲代表说,女性怀孕期间除了不能适应高空、野外作业会做一些调整外,《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和《劳动法》规定的女职工享有的权利,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执行,“如果不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的话,女职工可以通过诉讼维权。”
江苏“二孩”细则 月底提交审议 产假、晚婚假有望不缩减
昨日,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王咏红对记者表示,江苏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本月底将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审议后发布。
对于大家关注的江苏的产假、婚假、陪产假会有什么样的变化,是缩短还是延长,王咏红说,这些内容也正在修订当中,但会充分考虑大家的利益,不会让大家的利益受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