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健康网:近日,“上亿元疫苗未冷藏流入多个省份”的新闻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据警方通报,2011年以来,山东省庞某与女儿孙某非法购进25种儿童、成人用二类疫苗,未经严格冷链存储运输销往全国多个省区市,涉案价值达5.7亿多元。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天发布消息,公布了非法经营疫苗案查封疫苗品种名单,包括疫苗12种、免疫球蛋白2种、治疗性生物制品1种。非法人员也被公布,江苏5市9人参与买卖非法疫苗中。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食药监局了解到,江苏暂未发现来源不明的疫苗。
警方通报 涉案疫苗流向全国24个省区市
据通报,此案涉价值达5.7亿多元,涉及24个省区市。记者从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济南食药监部门在协助公安机关侦破这起非法经营疫苗案的过程中,发现和梳理了一些重要的线索。
根据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掌握的信息,共梳理出向庞某等提供疫苗及生物制品的上线线索107条,分别涉及北京、黑龙江、四川、广西等20个省区市。而庞某在从上线购进疫苗及生物制品以后,又分别卖给了他的众多下线,目前梳理出从庞某处购买疫苗以及生物制品的下线线索是193条,涉案疫苗流向了下线总共有24个省区市,分别为安徽、北京、福建、江苏、江西、重庆、山东等。
山东食药监局公布的一份《关于庞某等非法经营疫苗案有关线索的公告》,不仅公布了庞某非法经营疫苗的来源和流向,而且也公布了相关上下线人员的名单和电话号码。目前,食药监部门已经把这300条线索向涉案地区进行了通报,对于问题疫苗的来源和流向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件进展9名江苏人涉案
山东违法经营疫苗案件涉及江苏南京、连云港、泰州、宿迁和徐州等5市9人参与买卖非法疫苗,其中买卖疫苗上线有连云港的宗仁红,南京的陈燕、孟丹丹,泰州的龚雪梅、贾硕等5人;买卖疫苗下线人员有连云港的阎瑾伦,宿迁的冯经理、陆波,徐州的彭杰等4人。
江苏省食药监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省食药部门与省公安厅就协作做好非法经营疫苗案件查处工作进行了专项沟通,尽快查明庞某非法经营疫苗流入江苏的情况。江苏涉及的5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立即与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并合作展开信息核实和追查工作。
据食药监部门透露,涉案的9名江苏人中,来自徐州、泰州、连云港和南京的7人已被找到,正在接受警方调查。另外,宿迁市参与买卖非法疫苗的两人也已被警方控制。
南京市疾控中心表示,从目前监测来看,南京地区疫苗接种不良反应率低于10万分之一,在正常范围内,没有出现异常波动现象。
作为普通公众,只要选择正规、大型的医疗机构和防疫中心接种疫苗就无须过分担心。由于每一支疫苗都有编号,可以通过电子系统溯源,市民可以通过接种医院进行查询。如果发现问题,请及时拨打12331投诉举报。
江苏:全面排查问题疫苗,暂未发现来源不明疫苗
昨天,记者了解到,江苏对全省查处非法经营疫苗行为进行了专项部署,并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针对疫苗药品的专项整治行动,目前暂未发现来源不明的疫苗。
据江苏省疾控中心介绍,江苏的二类疫苗是各地市县区招标,不存在个人购入途径。目前,南京、徐州、南通和泰州等地的食药监、卫生等部门,从上周六开始,已展开对“问题疫苗”的排查工作,截至目前,各地均未发现有“问题疫苗”流入,其中南京第一批150多个接种点均已排查完毕。
南京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南京有3家疫苗经营企业,没有疫苗生产企业。在3家疫苗经营企业中,除江苏省医药公司尚未开展疫苗经营活动外,南京医药药事服务有限公司、江苏省华健医药有限公司按照国家总局通告要求进行自查,未发现与《关于庞某等非法经营疫苗有关线索的公告》中涉及人员存在业务往来情况。南京市食药监局将加强对疫苗等高风险品种的专项检查,检查重点为购销渠道、贮存运输等环节。
三部门:将严查非法购销疫苗的企业、机构和个人
昨天,食药监总局、公安部、国家卫计委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和卫生计生部门立即成立联合工作组,切实落实落地查人责任,共同做好非法经营疫苗案件涉案产品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对非法购销疫苗的企业、机构和个人,将根据事实和情节依法严肃查处。
通知明确,尽快查清济南非法经营疫苗涉案产品来源去向,严惩违法犯罪行为,食品药品监管和公安部门应密切配合,对涉及本地区的嫌疑人尽快核实身份,及时查明疫苗购销情况。
对属于销售上线的,应当查明销售单位和人员以及销售的品种、生产企业、批号、数量等情况;对属于购进下线的,应当查明购进单位和人员以及购进的品种、生产企业、批号、数量、销售去向等情况。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和卫生计生部门应对非法购销疫苗的企业、机构和个人,根据事实和情节依法严肃查处。
通知指出,食品药品监管和公安部门对查实医疗卫生机构购入、使用涉案疫苗的,及时通报同级卫生计生部门。卫生计生部门应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迅速查明疫苗最终去向及使用情况,做好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切实保护公众健康。
庞某原为医生缓刑期间涉罪
据济南警方消息,47岁的庞某曾有非法经营疫苗犯罪“前科”。她原是山东省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医生,2009年因非法经营人用二类疫苗,仅其一个人就涉及489万元,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50万元。
自2011年以来,也就是在庞某缓期执行期间,庞某母女在没有获取任何药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在网上联系多地100多名医药公司业务员或者是疫苗非法经营人员购入防治乙脑、狂犬、流感等病毒的25种人用二类疫苗或者是生物制品,加价销给全国各地300多名疫苗非法经营人员,以及少量疾控部门基层站点,涉案价值达5.7亿多元。
由于两名犯罪嫌疑人经营的疫苗以及生物制品没有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运输保存,脱离了2到8摄氏度的恒温冷链,已经难以保证品质和使用效果。注射之后,甚至可能产生副作用。
目前,庞某母女已被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黑心疫苗销售流程
安徽某医药公司的业务员赵某,是犯罪嫌疑人庞某的下线,一直在做疫苗生意,他揭开了黑心疫苗是如何从仓库进入基层接种点的秘密。
2014年底,赵某的公司要求业务员推销一批“近效期”的HIB疫苗,“近效期”是指接近药品失效期,但仍在有效期内可以使用的疫苗。但这批疫苗并没有被接种完,部分“过期”被报废。
赵某为了弥补疫苗报废的损失,向接种点谎称回公司调常效期的疫苗,实际上却低价向庞某公司的业务员进了约800支疫苗来“顶包”,销售给了安徽省宿州、淮北下属的乡镇卫生院接种站点。“我通过QQ群认识一个叫庞晨(音)的,也是庞某下面的一个业务员。他说他那边有一些疫苗,价格便宜,我想就进一点货,把近效期报废的疫苗给补上。”赵某说,这批疫苗被庞某从山东菏泽发出,用大巴车捎带的方式,冷链仅靠冰排。“基层运输做不到实施监控这块,基本就是放冰排,能保证24小时温度。他放到大巴车上,我到车站去接,也就三四个小时。”
收到庞某的疫苗以后,赵某并没有告诉基层接种点这些疫苗的实际来源。一般来讲,接种点领苗的时候,如果疫苗从上级疾控中心冷库出库,会有相关的温度记录,进入基层疾控中心接种点放入冰箱里之前也会做一次温度记录,一般都是人工手动记录,赵某说,基层的接种点对温度记录的操作比较随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