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8号)
信息来自:徐州健康网 发布时间:2020-02-05 21:51:00 阅读量:10713次
[摘要]:徐州健康:徐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8号)为有效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严格落实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措施,通过“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实现“内
徐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8号)
为有效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严格落实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措施,通过“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实现“内防扩散,外防输入”的目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全市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工作要求,特制定《全市社区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并通告如下,请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及全体市民遵照执行。
全市社区疫情防控工作规范
一、严格小区封闭管理
1.全市小区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开放式小区要通过设置围挡、栏杆、警戒线、装挂锁铁门等封闭式设施进行物理隔离,只保留1至2个进出通道。要避免堵塞消防通道,或者在发生火灾险情时能够立即恢复消防安全通道畅通。
2.每个出入口均要设置疫情监测值班岗,安排专门人员24小时值守,并配备体温测量仪、酒精等消毒液、口罩、手套、护目镜等防疫物资。
3.监测值班岗等值守人员由社区干部、党员、网格员、小区保安、志愿者、物业工作人员等组成,每个班次不少于3人。
二、严格人员车辆进出
4.各小区原则上只允许本小区居民由指定出入口进出,严控非居住本小区人员和车辆出入。
5.对进出小区的所有车辆和人员都要严格进行询问、测量体温、查验证件、实名登记,做到“逢人必查”“逢车必检”。
凡出现核酸检测呈阳性居民的小区,限制居民外出,居民外出要查问登记去向。
6.从严控制人员出入,快递、送餐、送水等人员不得进入小区,需将物品放置小区通道处(每个小区要设定区域),由居民自行取拿。
三、严防小区人员聚集
7.开展好小区进出人员的疫情宣传和解释工作,引导居民“红事”推迟、“白事”从简。
8.减少小区内部居民间串门、聚会、散步、遛狗,尤其避免小区3人以上(含3人)在小区公共场所聚集;一经发现,要立即劝散劝离,拒不听从者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置。
四、严格小区内部管理
9.严控小区公共场所,小区内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
10.暂停各类工程施工,小区内业主装饰装修、小区水电煤气管道改造、雨污分流等工程一律暂停施工。水电煤气、路灯等需要急修的,应由社区安排好,并对施工人员测温和登记。
11.落实出租房、特别是群租房管理主体责任,明确房东承担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职责,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五、做好居家隔离观察
12.完善以社区网格为单元的居家隔离保障机制,按照“四包一”工作要求,成立由社区干部牵头,网格员、社区民警、社区医护人员、隔离观察人员家属等共同参与的工作小组,确保隔离人员的医学观察、生活保障、心理疏导、人文关怀等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13.建立居家隔离观察点,安排专门工作人员24小时值守,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14.及时劝返亲朋好友探视,任何人员非必须不得进入隔离观察房间,进入时需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六、做好小区环境治理
15.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力度,要定人每日对小区内电梯、楼栋单元、垃圾桶、健身器材、活动中心等公共设施及场所进行消毒。
16.实行垃圾分类处理,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定点垃圾桶,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避免交叉感染。
17.工作人员要切实做好监测点定期消毒和自我防护,提醒居民戴口罩。
七、做好防疫情况报告
18.准确掌握本小区重点管控对象的情况和动态,做好居家隔离观察监控,每天上午和下午各报一次工作情况。
19.通过社区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小区设置广播以及建立小区、楼栋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将疾病防治信息传达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的防控氛围,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20.监测岗一旦发现进出人员中有发热(体温>37.3℃)、咳嗽、胸闷、呼吸困难等症状之一的,尽快报社区医院并纳入重点管控。
21.小区一旦发生确诊病例情况,应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及时采取局部封闭措施,确保疫情不蔓延、不扩散。
八、发挥组织制度优势
22.建立机关单位包挂社区、楼栋工作机制,包挂单位在每个小区门口悬挂党旗,设置党员先锋示范岗,党员佩戴党徽亮明身份,充分发挥和彰显机关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23.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通过网上教学、影视展播、居家办公等多种形式,丰富群众居家文化生活,确保居民在家中“待得住”,社区疫情防线“扎得牢”。
九、严肃防疫工作纪律
24.对小区进出人员查验登记上报不及时、行踪信息掌握不细致,对重点人员外出脱管、漏管,造成疫情扩散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25.对登记的居民信息要严格管理,严防个人信息泄露,对故意泄露居民个人信息的,公安机关将严肃追究责任。
特此通告。
徐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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