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糖尿病包括糖尿病患者妊娠(即糖尿病合并妊娠),以及妊娠期糖尿病。妊娠期糖尿病(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GDM)是妊娠期间首次发现或出现的糖尿病或糖耐量异常,不包括怀孕之前就已经确诊的糖尿病。随着肥胖和高龄产妇的增多,全球范围内GDM的发病率也逐年增加。并发妊娠糖尿病的孕妇其发生妊娠高血压、先兆子痫,以及胎儿发生巨大儿、新生儿低血糖、高胆红素血症的风险增加;并发妊娠糖尿病的女性之后发展为糖尿病的风险是增加的。由于GDM对母代和子代都有危害,因此早期筛查和诊断至关重要。
1、GDM的筛查和诊断:
筛查人群:由于中国妇女属于糖尿病高危种族,均需接受GDM筛查。
筛查时间:一般的筛查时间是在妊娠中期(24-28周)进行;
诊断标准:
(1)在妊娠 24~28 周以及 28 周后首次就诊时根据空腹血糖(FPG)情况确定是否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 试验):
FPG≥ 5.1 mmol/L,可以直接诊断 GDM,不必行 OGTT;
FPG<4.4 mmol/L,发生 GDM 可能性极小,可以暂时不行 OGTT;
4.4 mmol/L ≤ FPG<5.1 mmol/L 时,应尽早行 OGTT。
(2)OGTT 试验:OGTT 试验前连续 3 天正常饮食,禁食至少 8 h,5 min 内口服含 75 g 葡萄糖的液体 300 ml。服糖前及服糖后 1 h、2 h,3 项血糖值应分别低于 5.1、10.0、8.5 mmol/L。任何一项
血糖值达到或超过上述标准即诊断为 GDM。
2、妊娠期糖尿病的血糖控制标准:
GDM第五次国际工作会议推荐的血糖控制目标为毛细血管指血:空腹血糖≤5.3 mmol/L,l h餐后血糖≤7.8 mmol/L,2 h餐后血糖≤6.7 mmol/L。需要注意的是,血糖控制太低对于胎儿的发育不利,应保持指血血糖在4 mmol/L以上。
3、妊娠期糖尿病的处理:
总的原则是加强孕前咨询、检测并控制血糖。大多数GDM患者仅需要合理限制饮食即能维持血糖在正常范围,但不过度控制,避免发生饥饿性酮症。提倡少量多餐,每日5-6餐,早餐量不宜过多,在上午、下午及睡前加餐,多摄入富含膳食纤维和维生素的食物。运动能增加机体对胰岛素的敏感性,如无其他特殊情况,可以选择持续运动20-30分钟、比较有节奏的项目,如散步、上肢运动等,注意不宜进行剧烈运动。如果饮食和运动疗法血糖仍高者,需要咨询医生,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胰岛素控制血糖。
4、妊娠期糖尿病患者产后母乳喂养及定期复查:
母乳喂养可减少产妇胰岛素的应用, 有助于预防儿童肥胖、2 型糖尿病等,所以鼓励母乳喂养。GDM患者应在产后 6~12 周复查 OGTT,以后至少每1-2 年复查 1 次血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