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9〕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相关改革文件精神,为确保徐州市中医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顺利完成,现制定《南京中医药大学徐州附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坚持做好疫情防控,保证广大师生健康。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科学选拔。科学实施综合考查,注重试题的“等效性、开放性、综合性”。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徐州附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在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
2.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党委书记担任,具体负责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复试考核工作。制订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报请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医院网站上公布。
3.成立复试考核领导小组,院长、书记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及专家为成员。组建复试考核小组,由具备硕导资格专家组成,设组长一名,配秘书2名,负责复试环节的各项具体工作。医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复试考核小组成员进行培训,指导复试考核小组确定具体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考核程序等。
4.选用中国移动的“云考场”作为主考平台,“钉钉”作为备用平台,安排平台操作培训。汇同信息科等职能部门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安排专职秘书负责远程面试系统的操作,确保远程面试安全、顺畅、稳定。
5.强化疫情防控措施。按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面试小组的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遵循错时错峰、分时分批原则,有序安排考生的远程复试工作。6.院纪委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严格落实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
三、复试线的划定及招生计划的执行
1.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徐州市中医院复试单科成绩要求同国家一区基本线,各专业复试线徐州市中医院执行由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划定之分数线,一志愿专业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不足的专业除外)。
2.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严格执行学校本次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不突破。经过一轮调剂后仍不能完成的招生计划,报请研究生院汇总统筹分配。四、一志愿复试
因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徐州市中医院复试(含调剂)工作将采取网络面试形式,面试平台具体操作办法详见后期通知。(一)资格审查
1.复试前院招生领导小组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详见《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运用网络面试平台“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技术,严格考生身份核验和资格审查,严防复试“替考”。3.通过面试平台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4.考生须通过面试平台上传以下材料供资格审核使用。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初试准考证;
(2)往届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
(3)应届生提供注册完整的本科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
(4)持有海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提交《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
(6)本科阶段的成绩单
(7)个人简介及可展示个人学习成果的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二)网络面试(总分500分)
1.网络面试采用结构化即时问答形式,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2.复试内容总分500分,采取简答或叙述方式。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100分、临床能力或实践能力100分、专业知识100分、英语能力100、综合素质和创新潜质100分。3.网络面试成绩为全部面试专家分数的算数平均值。
4.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复试小组在指定的考场对考生进行远程复试,严守纪律,全程监控,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复试过程现场记录。院纪委工作人员全程监督复试。复试结束后,将评分记录等材料报送研招办集中统一保管。
(三)复试时间
一志愿复试时间:2020年5月20日14:30(星期三)。
五、一志愿复试录取
1.各专业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网络面试成绩(满分500)”总分排名,依次录取。网络面试成绩低于300分的,不予录取。
2.考生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经研究生院组织审核后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3.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与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招生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一式三份),并于6月20日前邮寄至研究生院招生办,逾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六、调剂工作
1、凡调剂考生须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以及《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以及调剂规定。2.具体调剂工作安排详见后续通知,请关注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和徐州市中医院官网。
七、体检
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请拟录取考生于6月20日前提交当地三级甲等医院体检报告邮寄至徐州市中医院科教科(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中山南路169号,电话0516---68692013)审查,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八、资格复审
受新冠疫情影响,徐州市中医院本次复试全部采用网络复试,新生入校后徐州市中医院将对其资格等环节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九、工作监督
1.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方案、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录取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2.徐州市中医院复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与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解释。
3.徐州市中医院纪委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6-67030089,电子邮箱:420940503@QQ.COM。
十、其他说明
1.复试动态信息将在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不再另行发放书面复试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2.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不得改变个人通讯方式,如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请考生于5月14日前与科教科取得联系(电话0516-68692013)。
4.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所有参加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人民币80元整。请考生于2020年5月14日通过微信支付自行完成。(方法:手机微信关注“南中医计财处”--“业务办理”--“公共服务”--“自助缴费”)附件1: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调查表
附件2:考生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