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上午,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在新城区报业大厦召开2019年徐州市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新闻发布会。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新闻发言人尹葆华副主任介绍了我市2019年关于老龄健康事业发展的主要措施以及进展和成效。本次发布会由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老龄健康处处长王娜主持。
老龄化是世界人口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在全球范围内得到验证的普遍规律。我国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国家之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满足数量庞大的老年群众多方面需求、妥善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百姓福祉。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末,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195.19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8.74 %,65周岁以上老年人口141.93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3.62%。80岁以上老年人口有27.39万人,百岁老人有759人。我市的老年人口、高龄老人、百岁老人数量均居全省前列,呈现出老年人口基数大、增幅快、高龄化、空巢化等特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龄事业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着力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逐步建立起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行政、部门密切配合、群团组织积极参与、上下协同联动的老龄工作大格局,有力推动了我市老龄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养老保障方面
尹葆华副主任介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龄事业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着力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逐步建立起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行政、部门密切配合、群团组织积极参与、上下协同联动的老龄工作大格局。
2019年底,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43.88万人,人均养老金待遇提高到2740元/月,比2018年增长130元。全市11个统筹地区全面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19年底,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96.87万人,参保率达99.68%。,全市符合领取基础养老金条件的134.43万人,发放率100%,年发放金额26.66亿元,基础养老金发放实现动态全覆盖。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60岁以上老年人其本人每月增发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0%的保障金。7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的生活保障金在正常标准基础上增加20%。2019年,全市共有4.47万名贫困老年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老年人供养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0%确定特困供养标准,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最高达每人每年11940元和9444元,主城区“三无”老人供养标准调整到每人每月1400元。全市3515人享受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共发放扶助金2634.61万元。
医疗保障方面
2019年底,全市60岁以上参保人员185.78万人,占全部参保人口的19.54%。其中退休职工参保人员为51.12万人,占比27.52%。
具体惠老举措为:
一是减免部分特殊人群医保个人缴纳部分。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医疗救助对象、重残人员以及各县(市)区70岁及以上老年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无需个人缴费。
二是提高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对参加职工医保的69周岁以下(含69周岁)及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个和10个百分点。
三是降低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69周岁以下(含69周岁)退休人员和低保、特困、重残人员、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起付标准分别降低35%和50%。
四是降低基本医保住院起付标准和个人自付比例。69周岁以下(含69周岁)退休人员和低保、特困、重残人员、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两个类别,住院起付标准和个人支付比例均分别降低35%和50%。
五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深入推进。2019年,全市19个省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创新试点单位开展点单式签约服务。全市包括老年人在内的重点人群签约率65.45%,签约服务满意度达94.02%。
六是为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免费健康体检。2019年,共为全市85.73万名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免费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七是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待遇标准进一步提高。入住协议服务机构的照护保险基金对服务机构按照床日付费。
其中,入住医疗机构的,基金每天支付82元,学生儿童和特殊困难人员入住医疗机构的每天支付87.5元;入住养老机构的基金每天支付42元,学生儿童和特殊困难人员入住养老机构的,基金每天支付45元。接受协议照护服务机构提供的上门照护服务的,照护保险基金对服务机构按月限额支付,月度限额为每人800元。居家接受非协议照护服务机构照护的,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20元。
养老服务方面
2019年末,全市各类养老机构共253家,床位总数 7.26万张(含农村敬老院132家2.79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 43张。其中,主城区(鼓楼、云龙、泉山、开发区)养老机构共48家,床位数共1.18万张。全市护理及医养结合床位共3.33万张,占养老机构床位比例达64.97%。2019年争取省级养老机构建设专项补贴4690万元,各县(市)区投入养老机构建设经费累计达1.4亿元,全市已建成300张以上综合性公办养老服务机构8家。2019年,我市努力扩大居家养老服务改革全国试点工作效应,积极争取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支持,不断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2019年新建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0个、城乡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29个、助餐点22个、助浴点22个、老年中心厨房4个。
惠老实事方面
高龄老人尊老金及时发放到位。全市发放标准为:100岁及以上、90—99岁及80—89岁老年人每月分别不低于300元、100元和50元。2019年全市为25.08万老人共发放尊老金1.74亿元,其中市级财政补贴649.6万元,县(市)区资金1.67亿元。推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全市享受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老人总数达13.6万人,占户籍老年人口总数的7%。在全市开展“安康关爱行动”,全市共有152.55万名老年人参保,覆盖率达78.56%,赔付率77.41.%。
老年精神关爱方面
2019年底,全市建立各级老年人协会组织2742个。社区(村)适合老年人的公共健身场所建有率达到100%,全市各类老年业余健身团队2100余个,其中由老年人自发组成的团队约占95%。落实《2019年度老年精神关爱工作方案》,23个精神关爱项目通过验收。实施老年人心理健康服务,全市有6个城乡社区参与实施国家卫健委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开展了市、县(区、市)、村(居)三级心理健康服务能力调查及能力建设、社区老年人认知与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和评估、认知异常与心理健康问题分类干预等工作。
王娜处长就民众关注的“老年意外伤害保险服务”和“老年普法维权”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她介绍到,我市已连续8年实施“安康关爱行动”,为全市老年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我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均可成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被保险人。老年人在生产、生活的各种场所,包括在居家生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公共场所活动、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外出旅游时发生的各种意外伤害事故,均纳入意外伤害保险责任范围。保险产品的具体责任范围及履约要求,由承保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共同约定。截至2019年底,全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覆盖率达到78.56%,赔付案件1.77万件,赔付金额3116万元,赔付率达到77.41%,大大提高了老年人尤其是困难老年人抵御风险的能力。2019年,我们要求承保保险公司不断建立和完善为老年人服务的专业团队,开通老年意外伤害保险服务热线和赔付绿色通道,逐步实现老年人向保险公司理赔到保险公司主动上门为老人送赔的转变,提高了服务水平。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老年人在物质和精神方面的一些合法权益往往容易被忽视,每年因赡养、遗产继承、婚姻等发生侵犯老年人权益问题时有发生。
为更好地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增强老年人依法维权意识,拓展老年法律援助渠道,营造尊重、关爱、赡养老人的社会法治氛围,自2018年开始,市卫健委联合市司法局、市老龄协会、都市晨报等单位,在全市范围开展大规模老年法治教育老年法律咨询和老年法律援助集中行动。将按照“五年总体安排、年度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将着力抓好各类项目的具体落实和稳步推进,并动员、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其中。到2023年,整个活动将覆盖全市所有镇(街)和20%的村(居)。2020年,我们重点在全市开展老年普法示范镇(街)创建活动,每个县市区选择一个镇(街)先行试点,近期已经完成了先行镇(街)的启动仪式,其他工作将陆续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