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在1939年5月30日所著的《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中,提出了共产党员的“六条标准”:第一,终身为共产主义奋斗;第二,革命的利益高于一切;第三,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第四,百折不挠地执行决议;第五,群众模范;第六,学习。
1937年12月,陈云开始接手中央组织部工作。当时,全国的党员人数只有4万多,主要集中在红军和陕甘宁边区及其他一些小块根据地。从全国范围来讲,特别是国民党统治区,绝大多数党组织遭到严重破坏,有些地区被破坏殆尽。这种状况,显然难以适应抗日战争形势的发展和党担负的重要责任。
1938年2月,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提出要“大量的发展党员”,并建议中央对这个问题作出新的决议。在此背景下,1938年3月,陈云主持起草了《中央关于大量发展党员的决议》。
决议下发后,在中共中央及中央组织部直接领导和推动下,各地党的组织和党员队伍得到迅速发展,到1938年底,全国的党员人数就增加到50多万,许多原来没有党组织的地区建立起党的组织和领导机构。在党的大发展时期,党员人数增加了,队伍壮大了,党员的成分和思想状况很自然地也比过去变得更为复杂。
对新党员的教育,陈云特别强调遵守党的纪律的重要性。延安有个知识分子刘力功,1938年入党,在抗日军政大学和中央党校学习过。当组织安排他去基层锻炼时,他不服从安排,坚持要进马列学院或回原籍工作,还以退党相威胁。组织上多次找他谈话并耐心进行说服教育,他却依然拒绝执行党的决定。中央党务委员会开除了他的党籍,并向全党公布。围绕这一问题,陈云于1939年5月23日写了《为什么要开除刘力功的党籍》一文,深刻剖析这一典型事例,论述了共产党员要加强党性锻炼,特别是遵守党的纪律的极端重要性。在这一形势下,陈云“趁热打铁”,于5月30日写出了《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一文,将党员标准概括为六条,成为党史上著名的“共产党员六条标准”。
这篇文章最初刊登在中共中央机关刊物《解放》第72期上,后来被印成单行本,1943年又被中共中央列入22篇全党必读的整风文献,成为指导党的建设的重要文献。
“六条标准”着眼于党员的思想、纪律、行动,包含了党员与群众关系和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要求,深刻揭示党员标准的内在灵魂是坚定党员共产主义信念,为广大党员修养、磨练和规范自己提供了思想要求和行为规范,是目前党的历史文献中关于党员标准问题的第一次比较完整的论述。
历史车轮滚滚向前,缅怀革命先烈,重温党的历程,“六条标准”虽然是在抗日战争的形势下提出的,但至今仍具有重要意义。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重温这“六条标准”,要求全体党员增强党员意识,牢记初心使命,在开局十四五、开启新征程的时代大潮中,努力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扫一扫,分享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