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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妇幼保健院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疫情防控措施公告
信息来自:徐州健康网    发布时间:2021-07-26 16:19:00    阅读量:11987次
[摘要]:徐州健康:尊敬的住院患者及家属(陪护人员):您好!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诊疗工作安全、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通知文件

尊敬的住院患者及家属(陪护人员):

  您好!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诊疗工作安全、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通知文件要求,结合目前防控形势及医院实际,现将医院住院患者及陪护防控措施告知如下,希望得到大家的理解和配合。

  1、所有住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均需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者凭报告单方可办理入院和陪护。

  2、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入院需配合医生进行流行病学史调查,并签订相关承诺书。

  3、病区管理

  (1)患者住院期间严禁离开医院。

  (2)患者住院期间一患一陪,谢绝探视。鼓励使用电话、微信、短信、视频等形式进行探视。严禁将非住院儿童带入。

  (3)根据患者病情评估陪护需求,确需陪护的由病区签发陪护证及手腕带,一人一证,一人一带;具有以下任何一条者不得陪护:①14天内有中高危风险地区、境外旅居及相关人员接触史;②14天内有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患者接触史;③周围有聚集性发病人员;④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

  (4)陪护人员进入病房大楼需身份证、陪护证、手腕带、实时健康码(绿)四项条件齐全,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病区。

  (5)不允许患者和陪护聚集聊天或到其他病房串访,并请做好自我防护、戴口罩。

  (6)所有病区每日筛查患者及陪护人员体温、呼吸道症状,如陪护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则不能进行陪护,应及时就诊,并须向病区医护人员报告。

  为了确保您及家属的安全,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徐州市妇幼保健院

                                         2021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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