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近日,徐州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对我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作出新的调整。
据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城乡居民医保和医疗救助科科长晏飞介绍,本次调整主要针对符合参保范围的新参保、断保、续保人员。
自2022年1月1日起,符合参保范围但未及时参保的人员及每年3月31日后缴费的续保人员,待遇享受等待期从6个月缩短为3个月。
二、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次年费用的,次年直接享受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并缴纳次年费用的,从次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
此次调整,对于新参保和断保、续保的居民,意味着只要在今年12月31日前缴纳2022年的参保费,从2022年1月1日起即可享受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而没有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
二、缴费标准
低保、重残和特困等享受医疗救助的个人和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个人应缴纳的参保费用,由政府给予全额补贴(照护险也不用个人缴费)。
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按照规定认证后可以缴费。或者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