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打击销售病死猪肉等违法行为的通知》和徐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生鲜猪肉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进一步解决丰县突出“七大行动”中的食品安全问题,丰县局紧急部署开展生鲜猪肉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生鲜猪肉专项整治工作。肉品安全是关系民生的大事,保障人民群众生鲜猪肉消费安全是市场监管部门的神圣职责。各分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明确措施,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积极开展摸底排查。要结合对辖区监管对象开展全面摸排,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涉及生鲜猪肉的经营者进行排查,逐一登记造册,摸清进货渠道和产品来源。
三是督促市场开办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市场开办者的宣传教育,督促做好《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落实和生鲜猪肉的自查自检工作,对发现未经检验检疫或者经检验、检测不合格的生鲜猪肉,及时采取下架停售和封存等措施,并迅速向县局报告。
四是加大惩处力度。要及时通报信息、反馈情况。对不落实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措施的经营单位,要依法责令整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从重从快予以处罚;对购销病死生猪肉和添加违禁药物、非食用物质及其他物质的生鲜猪肉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对存在违法经营要予以公开,提醒消费者选择采购。
五是严格责任追究。各分局要发挥市场综合管理的部门优势,合理调配监管资源,层层分解落实任务,确保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县局将不定期开展整治现场督查活动,掌握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打击治理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将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