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交通运输部负责人指出,预计2月16日至17日(正月十六、十七),还将再次迎来返程客流高峰。
疫情防控不放松,返程的小伙伴们,请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做好个人健康防护。以下提示,请转扩——
主动熟悉政策,做好出行准备
了解目的地防疫政策,按照要求做好有关准备。可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按照国家防控要求,中高风险所在县区严格限制出行,避免前往中高风险所在县区。中高风险所在地市非必要不出行,确实要出行,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应取消出行计划,尽快就医。
自觉遵守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返程期间,遵守车站、机场、服务区等交通站场的防控要求。排队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等防控措施。
如自驾车出行,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开中高风险地区。至服务区加油等,应减少密闭场所逗留时间,减少攀谈,避免触碰公共设施。
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请严格落实全程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减少攀谈,避免触碰公共设施。
建议采用非接触扫码付费。
要注意记录行程,包括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班次、时间和座位号,用餐饭店或住宿宾馆名称、地址、同行人姓名等信息。
做好健康监测,及时告知接触史
抵达目的地后,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密切关注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开展自我健康监测。
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程序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不要自行用药。
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主动接种疫苗,共筑免疫屏障
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人群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完成全程接种后满半年的,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
绷紧防控之弦
牢记防疫要求
保持良好卫生习惯
开启“虎”气满满新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