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分区分级恢复正常医疗服务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市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恢复医疗服务,满足患者就医需求。
一、市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恢复医疗服务,保留徐州新健康医院为徐州市黄码医院。具有收容性质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承担救治任务的市强制医疗中心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和闭环运行。
二、丰县、沛县、睢宁县、邳州市、新沂市的医疗服务恢复由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根据本地实际研判后组织实施。
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正常医疗服务工作,针对院内可能发生的疫情,制定封(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医疗机构内预检分诊、患者流调、发热门诊、各类人员核酸检测等工作,严格执行我市《关于市区部分场所有序恢复开放的通告》(2022年第61号)和《关于严格做好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徐防指办〔2022〕8号)文件要求。
五、规范发热患者接诊收治管理,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得接诊、收治具有发热、干咳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
全面复诊不等于放松疫情防控!
患者在就医时,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