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根据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部署,现将有关防护要点及咨询求助方式等事项告知如下:
一、通用健康防护
1. 外出或到公共场所时佩戴口罩,到医疗保健机构就诊时佩戴N95口罩,儿童需要佩戴大小合适的口罩。
2. 少串门、少聚集、尽量避免去密闭空间,居家经常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3. 掌握正确洗手方法,外出返家认真洗手,尽量避免随意触碰眼耳口鼻。
4. 规律作息、饮食均衡、充足睡眠、适度运动,保持心情愉悦。
5. 做好孕产妇及婴幼儿居家的健康监测和日常防护。
二、感染新冠病毒后应对措施
1. 婴幼儿感染新冠病毒后,轻症者可居家隔离,充足休息和对症处理,每日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
2. 婴幼儿轻症感染者,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口服药物治疗;3个月以下的婴儿出现发热等症状,建议及时就医。
3. 婴幼儿出现高热、气促、拒食、嗜睡、持续腹泻或呕吐等症状应尽快就医。
4. 孕妇感染者如出现头痛、头晕、心慌、憋气等症状,或出现腹痛、阴道出血或流液、胎动异常等情况应立即就医。
5. 哺乳期母亲如感染,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可继续母乳喂养婴儿。若母亲体温超过38℃,应咨询相关专业医生决定是否继续哺乳。
三、咨询求助方式
为充分保障0-6岁儿童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医疗服务需求,现将孕产妇和儿童爱心联系卡提供给您,如果您或孩子出现任何不适,可第一时间与相关机构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