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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严格依法执业 保障医疗安全
信息来自:徐州健康网    发布时间:2023-02-18 10:30:00    阅读量:10309次
[摘要]:淮海名医:为有效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不断强化医务人员法治意识,持续提升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市法宣办2023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任务安

  为有效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不断强化医务人员法治意识,持续提升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市法宣办2023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任务安排,2月16日下午,市卫健委、市卫生监督所在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开展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普法巡回培训活动。市卫健委医政处王召友副处长、市卫生监督所戴克锋处长致开幕词,市卫生监督所以“依法执业,规范行医——从卫生监督视角下看医疗行为”为主题展开授课。培训班由张才溢副院长主持,全体医师(值班人员二次培训)参加了培训。

  王召友副处长、戴克锋处长在讲话中表示,此次全市开展普法活动一是对《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法律法规等做进一步的宣贯;二是针对各家医疗机构依法自查、特别是近年来医疗纠纷处理和执法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解析并提出整改要求。

  培训中,赵军处长分别从依法执业与法律责任,执业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病历中涉嫌违法违规的情形及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从卫生监督部门视角下如何看待病历书写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

  通过此次普法培训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全院医务人员法律意识,也为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高质量的发展提供了制度性的保障。下一步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将继续秉承“合法、规范、效能、督查、问责”的管理理念, 积极宣传卫生法律法规,严格依法执业,给人民群众提供更安全、高效、优质的精神心理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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