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
徐州市卫生监督官微公布
2022年徐州卫生健康处罚典型案例
第四期
共两起案件
一起看
某药店销售的消毒产品
卫生质量不符合要求
沛县卫生监督所对某药店销售消毒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药店正在销售的“某药师皮肤抑菌膏”属于高检院《关于“消”字号抗(抑)菌制剂调查报告》中涉及的44种抗(抑)菌制剂中的产品,该批次产品经抽样送检,结果显示灰黄霉素含量超标,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鉴于该药店已经履行《消毒管理办法》规定的进货索证查验等义务,且进货时间发生在高检院发布《关于“消”字号抗(抑)菌制剂调查报告》之前,该药店缺乏了解产品抽检结果的渠道,该药店已经尽到合理注意的义务,同时考虑该药店销售该消毒产品数量较少,能积极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产品,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责令该药店立即将剩余产品下架停止销售,并公告召回已销售的产品,对其不予行政处罚,同时将涉案消毒产品生产厂家的违法线索移交相关省、市卫生监督部门处理。
高某介绍孕妇实施
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邳州市卫生监督所接群众举报:某镇卫生院职工高某介绍她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8月18日
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
关于14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
详情如下
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4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发现11家企业生产的14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山东瑞安药业有限公司委托赤峰万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他克莫司软膏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有关物质。
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盐酸奥洛他定滴眼液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装量。
经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山西康益恒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炒僵蚕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总灰分。
经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河北润华药业有限公司、河北康益强药业有限公司、安徽旭松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省泽华国药饮片有限公司、山东千禾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成都鹤祥天药业有限公司、榆林市广济堂中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恩泽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9批次炒酸枣仁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水分。
14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
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来源:国家药监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