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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抽检不合格!涉及徐州
信息来自:徐州健康网    发布时间:2023-09-21 11:43:00    阅读量:10620次
[摘要]:淮海名医: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通告最新一批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涉及徐州的有两批次有你去过的店吗?赶快来看看!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抽检,抽取糖果制品、食用

近日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通告最新一批

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

涉及徐州的有两批次

有你去过的店吗?

赶快来看看!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抽检,抽取糖果制品、食用农产品、糕点、粮食加工品、乳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餐饮食品、蛋制品、调味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水产制品、肉制品、速冻食品和饮料等16大类食品575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肉制品、食用农产品和饮料等6大类食品15批次样品不合格。

 其中,涉及徐州的为

  标称徐州市团结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咸酥花生,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徐州市铜山区卫兵鸭血粉丝店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一、无锡市梁溪区李记锅锅香餐饮店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苏州市昆山市花桥镇如之意蔬果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宿迁市洋河新区好买购百货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宿迁市天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卤鸡腿,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连云港市东海县刘一手火锅店使用的勺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郎溪县润福尚商贸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销售的鲜百合,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慧婷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常熟市辛庄镇华兴香食品厂生产的紫米面包,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盐城市大丰区郑家牛肉汤馆使用的面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常州市钟楼区五星艳艳海鲜商行销售的石斑鱼,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标称徐州市团结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咸酥花生,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淮安市淮安区铭红雅小吃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宿迁市朝阳新城农贸市场张成霞销售的芹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南通市如东季顺年商行销售的标称兴化市华洋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无锡市新吴区牛一手火锅店使用的小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连云港市灌南县人和之家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特价花生(炒货),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徐州市铜山区卫兵鸭血粉丝店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表。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8日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即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物质,在消毒企业中广泛使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采用化学消毒法的餐(饮)具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应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可能是部分单位使用的洗涤剂不合格或使用量过大,未经足够量清水冲洗或餐具漂洗池内清洗用水重复使用或餐具数量多,造成交叉污染,进而残存在餐(饮)具中。

  二、吡虫啉

  吡虫啉属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吡虫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种植过程中违规使用,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三、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也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或储运条件不当等有关。

  四、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中检出大肠菌群,存在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风险。如果食品中的大肠菌群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产品消毒方式不符合要求,清洗消毒不彻底未达到消毒灭菌效果,也有可能是产品经消毒后存放条件不当或操作不规范而被二次污染造成的。食品中大肠菌群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受人员、工器具等的污染,还可能是灭菌工艺灭菌不彻底导致的。

  五、镉(以Cd计)

  镉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长期食用镉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肾脏和肝脏造成损害,还会影响免疫系统,甚至可能对儿童高级神经活动有损害。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长过程中富集环境中的镉元素所致。

  六、呋喃唑酮代谢物

  呋喃唑酮是硝基呋喃类抗菌药,具有抗菌谱广等特点。硝基呋喃类原型药在生物体内代谢迅速,其代谢物和蛋白质结合后稳定,故检测其代谢物来反映硝基呋喃类药物的残留状况。长期大量食用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引起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头晕等症状。水产品中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

  七、二氧化硫残留量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造成健康危害,但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提高产品色泽而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还可能是由于使用硫磺熏蒸漂白这种传统工艺或直接使用亚硫酸盐浸泡所造成。

  八、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等,在食品中作为膨松剂、稳定剂使用,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含铝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食用铝超标的食品会导致运动和学习记忆能力下降,影响儿童智力发育。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商家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九、噻虫胺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户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十、溴酸盐

  溴酸盐一般在水中不存在,它是矿泉水及山泉水等多种含有溴化物的天然水源在经过臭氧消毒后产生的副产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中溴酸盐的最大限量值为0.01mg/L。溴酸盐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臭氧消毒杀菌工艺不达标,导致消毒副产物溴酸盐含量超标。

  十一、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的被氧化程度,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被氧化,也可能与产品储存条件控制不当有关。

  十二、铜绿假单胞菌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铜绿假单胞菌对于免疫力较弱的人群健康风险较大。包装饮用水中检出铜绿假单胞菌的原因,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也可能是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还可能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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