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用药需求,12月4日,由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有关专家组成的考评组对我院2023年度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我院院长晏燕、副院长李衍炼陪同考核。
考评组首先听取了我院关于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情况的汇报。
我院根据功能定位、服务能力和诊疗需要等几个维度,运用药品遴选与临床应用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药品遴选与评价;通过省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和综合监管平台进行基本药物采购;不仅在HIS系统中标注基本药物提示医务人员优先使用,并制定临床使用指标和考核细则,定期公布、考核;每年组织临床医生与药学人员参加基本药物合理使用专题培训;有专人按月按程序及时上报短缺药品信息,建立易短缺药品库存预警机制,实行药品动态储备。
随后,考核组通过查阅资料、和现场实地查看等形式进行检查,并与日常工作开展情况有效结合,对基本药物药品配备使用管理、配套制度建设管理、实施效果监督与评价等几个部分进行了全面考核。
考评组专家对我院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给予充分肯定,下一步医院将继续做好国家基本药物的实施,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保障群众用药安全,保障医院诊疗服务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