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东方人民医院与微山县签署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
信息来自:徐州健康网 发布时间:2017-05-08 09:54:00 阅读量:1507次
[摘要]:近日,市东方人民医院参加了微山县社会保险工作会议,并与微山县社会保险事业局签订了2017年度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应履行的职责、义务,对诊疗服务、药品和诊疗项目管理、省级统筹大病保险管理、医疗费用结算、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管理、PASM卡的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同时对违约责任进行了严格的界定协议的签订对双方具有很好的约束和监督作用,能保护医患管三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对我们为患者提供高效合理的服务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
近日,市东方人民医院参加了微山县社会保险工作会议,并与微山县社会保险事业局签订了2017年度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应履行的职责、义务,对诊疗服务、药品和诊疗项目管理、省级统筹大病保险管理、医疗费用结算、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管理、PASM卡的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同时对违约责任进行了严格的界定协议的签订对双方具有很好的约束和监督作用,能保护医患管三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对我们为患者提供高效合理的服务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
多年来,市东方人民医院作为微山县居民医保定点医院,一直为微山县精神病患者提供优质方便的医疗服务,得到了患者、家属及医保管理部门的一致好评。
市东方人民医院
王红菊、杨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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