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的全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上获悉,徐州市2016年度卫生计生工作要点出台,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设现代医疗卫生体系,稳妥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大力推进“健康徐州”建设,积极打造淮海经济区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
副市长李燕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市卫生计生委主任吴宪提出了2016年卫生计生工作七大亮点:
亮点一:高起点编制“十三五”卫生计生发展规划
做好”十三五”卫生计生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充分调研,立足实际,认真总结“十二五”规划的执行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面临挑战,围绕“十三五”卫生计生发展的重大问题,系统研究打造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的任务,注重与省卫生计生发展规划、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及时完成“十三五”卫生计生发展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亮点二: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继续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公立医院运行情况监测,推动建立科学补偿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绩效评价等制度。以市肿瘤医院、市口腔医院等为试点,建立和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院长负责制,强化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新沂市作为省综合医改试点地区,要继续先行先试,力争取得新的突破。
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从服务体系和医保制度两个方面入手,以信息化为载体,制定完善分级诊疗办法。以提升基层能力为重点,加强医联体建设,在城市全面推行市区一体化,发展区域性纵向医疗保健联合体或医疗保健集团;在农村全面推行县乡村一体化改革,推动资源下沉、重心下移。
提高新农合制度保障能力。全面推开支付方式改革,完善新农合异地就医即时结报制度。扩大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做好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制度的衔接。
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推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达到规定比例要求。组织实施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降低药品虚高价格。
完善基层医疗卫生运行新机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力争再建成全国10个“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7个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30个省级示范村卫生室。启动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力争实施家庭医生制度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100%。探索建立基层卫生人才“县管乡用”机制,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切实解决基层人才短缺的问题。
积极鼓励社会办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加大对社会办医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举办上规模、有特色的医疗机构,最大限度放宽老年护理院、康复医院及医养结合机构规划准入,鼓励公立医院和民办医院结对帮扶指导,规范完善医师多点执业政策。推进市肿瘤医院股份制改革,支持鼓励企业办公立医院多种形式改革'为群众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医疗服务。
加大智慧健康建设。实“健康医疗大数据工程”开展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试点示范工作,积极实施“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开展远程医疗、预约诊疗、疾病管理、在线随访等业务应用。提升医院信息化建设规范化水平,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建立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
亮点三:切实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依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精心做好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实施工作。根据国家、省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制定完善生育服务登记制度,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政策实施的有利环境。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一票否决制。2016年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稳定在95%以上。
提升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稳定工作网络和队伍,整合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加强出生人口统计,建立入口动态监测和预警机制。严厉打击“两非”行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6以下。
提升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完善并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扶助政策。继续开展全市幸福家庭项目县(市、区)建设活动,在全市各级评选出100户“幸福家庭”典型。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圆梦女孩志愿行动”。
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推进网上信息核查和共享,做好流动人口在居住地的生育登记服务。继续落实留守儿童健康促进项目,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
亮点四:全面打造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
加强现代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卫生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推进市第一人民医院整体南迁工程,加快建设市北区股份制医院,启动市中医院分院建设,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的布局调整。加大投入,支持发展高水平的专科医疗机构,打造技术领先、设施先进、功能完善、协调发展的区域性医疗中心。
实施“名院、名科、名医”工程。持续加大临床医学中心、重点学(专)科,医学领军人才、青年后备人才的建设和培育。发挥徐州市高端医学会诊中心的作用,加强与北京、上海等地的医学技术合作,采取柔性引进人才办法,建设一批专科特色突出、发挥辐射带头作用的临床重点专(学)科。
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和医疗服务流程标准化;深入开展优质护理,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继续组织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完善医疗服务监管制度,继续在二级以上医院开展满意度第三方测评并实施问责。健全血液质量控制和改进体系,保证血液质量和安全。深化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创新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体制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逐步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促进医患关系更加和谐。
亮点五:加强公共卫生工作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经费标准提高至50元以上,加强项目管理和绩效考核。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两癌”筛查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动项目覆盖面持续扩大。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持续推进重大疾病防治,保持传染病防控的平稳态势,进一步完善结核病综合防治工作机制,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加强预防接种基础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确保以乡镇为单位的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抓好慢性病防治重点项目落实和精神卫生综合管理示范区建设,在适宜地区、重点人群扩大癌症、心脑血管病等重点慢性病筛查和干预项目覆盖面。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组织实施农村改厕,新增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4.8万座。进一步完善监测网络,提升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能力,做好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的监测。深入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推进健康城市建设。指导丰县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邳州市、新沂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睢宁县启动省级卫生县城创建。力争建成1-2个省级卫生镇,30个省卫生村,3个市级卫生镇、50个市级卫生村。启动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
提升卫生应急能力。紧紧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和其他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两大任务,进一步健全卫生应急体系,完善联防联控指挥决策协调机制,深化基层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启动全民自救互救素养提升工程,强化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和日常管理,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管理,开展卫生应急培训演练’全面提升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水平。
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和优质服务示范创建,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能力建设。加强妇幼健康机构标准化建设,扩大妇幼保健和产儿科住院服务供给’力争年内县级技术服务资源整合到位率60%以上,邳州市、沛县、铜山区、丰县等地争创二级妇幼保健院,力争创建1个国家妇幼健康优质示范县。落实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加强再生育咨询服务和技术指导,规范婚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以及避孕药具管理和不良反应监测。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做好优生优育全程服务。
亮点六: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
不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着力加强中医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和“中医馆”建设。进一步探索开展中医药与养老相结合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积极推广应用适合老年人健康需求的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加强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推进医教协同深化中医临床人才培养改革,进一步健全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加快推进金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能力建设,提升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
推动中医药文化繁荣发展。推动中医药文化繁荣发展,组织开展第六届“中医药就在你身边”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活动和第四届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周活动,进一步推动中医药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
亮点七:依法履行社会管理职能
优化卫生行政服务。加强卫生计生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卫生行政审批事项,做好各审批事项的承接、取消、下放和转移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推进卫生计生执法规范化。加强卫生计生政策研究,健全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部门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推行说理式执法。健全依法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和依法维权机制。加强对卫生计生机构领导和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和培训。
做好综合执法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加强卫生计生监督能力建设,重点抓好医疗市场、公共卫生、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等卫生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检测评估能力建设,促进市级疾控机构通过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市级中心验收。进一步加强食源性疾病报告及溯源能力建设。
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三解三促”专题调研,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做好突出信访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完善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制度,严格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持续开展“争创人民满意医院、争做人民满意医生”活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完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共防共治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卫生计生系统的安全稳定。
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紧紧围绕卫生计生工作的重大部署、重点工作,做好信息发布、新闻宣传和政策解读,形成舆论声势,引导合理预期。加大典型宣传和社会宣传力度,进一步弘扬卫生计生职业精神。